2023-01-06 15:09:20
非法同居生子 破坏军婚获刑
来源:古交市人民检察院     发表于 山西     阅读量1540次



非法同居生子 破坏军婚获刑


军人职业的特殊性、使命的特殊性,决定其婚姻家庭关系不同于普通家庭。现役军人为了保家卫国,远离家庭,对军人婚姻家庭的破坏,严重伤害家人及其家属的感情,因此,我国法律对军婚给予了特殊保护。


基 本 案 情



近日,古交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胡某(女)破坏军婚一案,在维护军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更充分发挥了司法案件的指引、教育和警示作用。


2011年12月至2020年12月期间,现役军人徐某(女)在西藏边防某地服役。2019年4月1日,徐某与被告人王某在西藏自治区某地区民政局登记结婚。2019年5月,被告人胡某明知被告人王某已经结婚,且在明知被告人王某的配偶徐某为现役军人的情况下,仍然与被告人王某同居,后生育一子,造成徐某与被告人王某感情破裂。


2022年1月24日,古交市人民检察院以胡某涉嫌破坏军婚罪、王某涉嫌重婚罪向古交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2年3月3日,法院采纳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以破坏军婚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九个月;以重婚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王某、胡某均未提出上诉。


检察履职情况



01   客观分析评价,准确批准逮捕

胡某与王某的行为致使徐某原本和谐的家庭破裂,给现役军人徐某心理上造成极大伤害,侵害军人合法权益,更严重危害了社会稳定,应当认定具有社会危害性,理应严厉惩处,故本院依法对胡某、王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02   传递司法温度,彰显人文关怀

承办检察官亲自走访并详细了解二人的家庭状况后,考虑到孩子无辜且年幼,经过全面听取意见,安排胡某的母亲照顾胡某之子,帮助胡某度过难关。并先后三次到胡某家中了解孩子的健康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