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3 18:38:46
【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检家校”共育“未”来 “多面演绎”普法宣传
来源:翼城县人民检察院      发表于 山西     阅读量1631次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标志着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父母也进入了“依法带娃”时代。为更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的重要思想,深耕未成年人保护“责任田”,有力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实施,在第二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来临之时,翼城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丰富载体、灵活形式,开展家庭教育主题系列宣传活动。



“检家校”携手

点亮“未”来


家庭教育事关公共福祉,未成年人的成长之路需要家长的尊重、引导和高质量的陪伴。为进一步完善“检察、家庭、学校”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构建“检家校”协同育人新格局,翼城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干警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及办理的真实案例在翼城县丹阳小学为五十余名家长带来一场精彩纷呈的讲座,深入浅出地帮助家长深刻领会家庭教育的含义、目的、责任、六大内容以及教育孩子的  大科学方法。家长们纷纷表示,这场讲座受益颇深,今后会改变教育思维,努力为孩子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实地宣传释法

护“未”成长


翼城县人民检察院二部全体干警前往汇丰学校等地发放宣传册,向现场家长们讲解家庭教育促进法知识,普及“依法带娃”的法律责任,宣传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要影响、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和方式、家长在家庭教育方面承担的责任以及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册200余份,呼吁广大家长重视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从而引导家长进一步重视家庭教育,实现依法带娃、科学家教。同时检察干警们结合办案实践以案释法,强化了现场宣传效果。




回访督促监护令

“未”你护航


为做好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第一道关口”,近年来,翼城县人民检察院陆续向罪错未成年人家长发放“督促监护令”二十余份。督促监护令作为检察机关在未成年案件中履职的一种重要手段和义务,意义深远,为确保“督促监护令”落到实处,避免“一发了之”,翼城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干警以家庭教育宣传周为契机,对接收“督促监护令”的家庭进行电话跟踪回访,就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和学生父母进行了深入沟通,分析目前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对学生父母在法律方面遇到的困惑进行了解答。



孩子们的身心智茁壮成长,既是每位父母的心愿,也是家社共育的最终目的。本次家庭教育主题系列宣传活动,是翼城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督促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的重要一环,也是切实推动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迈出的扎实一步。今后翼城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综合司法保护职能,在各类涉未成年案件中,携手家长、学校、社会共同护航青少年茁壮成长。




供稿|郭师

编审|杨仲

编辑|崔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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