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出办案思路、认清办案重点、用好办案指引、用活办案手段。”
“这是一个互通有无、取长补短、共同提升的过程,进一步促进了三方司法理念同步更新、业务能力同步提升、执法尺度同步规范。”
2月16日,省检察院开展“山西省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暨老病残罪犯“假暂”专项活动"同堂培训班,全省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系统从事刑事审判、检察、执行工作的干警参加培训。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宁建新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